泰兴市优抚政策指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指195411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部队服役期间患有慢性疾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1.认定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籍、无固定工作且生活困难的退伍回乡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⑵患有能够直接造成《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未治愈的。

⑶有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①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疾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原始件;(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②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2.办理程序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本人书面申请;(必须要有本人亲笔签字或手印。需包含有入、退伍时间,所在部队,患病原因,入、出院时间,所患疾病现状)

⑵符合申报要求的军队医院原始材料复印件;

⑶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两年内)

⑷已经核对原件的退伍军人证复印件;

⑸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

⑹已经核对原件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双面复印,有过曾用名的须出具派出所证明,单独列一张)

⑺村(居)委会出具的生活状况证明;(需是有单位全称抬头的双线便签纸,落款、盖章、时间俱有)

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缴纳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证明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如已领取城镇职工退休金,需出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全部由个人缴纳的凭证)

⑼曾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协议;(申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但有缴费记录,需出具此项协议)

⑽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5张。

注意事项:第一要有原始医疗记载,第二目前还存在这种慢性病,第三个这种慢性病要在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内,第四要个人申请。

政策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通知(民发〔2011208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民优〔20114号)。

二、泰兴市20287月起定期抚恤补助标准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255/月,按月发放

三、病故后丧葬补助费

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后,发给6个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作为丧葬补助。

注意事项:申报办理丧葬补助,必须提供申请书及火化发票。

政策依据: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四、泰兴市部分优惠优待政策

1.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费补助

除每月享受的定期补助外,每月可享受55元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费补助,此补助随定期补助金按月发放。

2.“私人订制”免费体检

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待遇,在收到常规体检表后,如不愿参加常规体检,可自主选择体检的项目,只需凭常规体检表到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选择体检项目,换发特殊体检表。参加特殊体检的人员,按照自主选择的体检项目计算费用,项目总费用低于300元的,直接检查,不退不补,项目总费用超过300元的,超出部分由本人现金支付。

3.重度失能在乡优抚对象护理补贴

日常生活中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走动、洗澡等六项内容,经认定五到六项“做不了”,且常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赖他人护理的在乡优抚对象可向户口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重度失能在乡优抚对象护理补贴,经鉴定符合要求的,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为70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