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优抚政策指南——残疾军人

  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因病限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导致残疾,经法定程序审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目前残疾等级分为一级至十级十个等级。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1.申请调整残疾等级

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必须是残疾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由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调等不仅仅是升等,也可以降等)

调残(提升残疾等级)注意事项:

⑴调整残疾等级必须是原致残部位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如原残疾是因为子弹贯穿左腿造成残疾,目前由于原来的伤口导致左腿残情恶化的可以申请调残,如果是右腿出现问题或身体其他部位出现问题不予调残;

⑵申请调整等级需有申请人近6个月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就诊病历及医院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证明残情在不断恶化。

3)申请调整等级必须在上次评定残疾等级1年后提出。

2.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

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超过3年不再受理),并提交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终结后的诊断证明。

3.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因病致残的地方无权补评残,不予受理。

2004930日前服现役时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在部队评定残疾等级的,残情达到六级以上且手续齐全,可按规定评定残疾等级。

注意事项:申请补评残必须要有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

4.伤残证件因有效期满、损毁、遗失等原因换发或补发所需材料

有效期满或损毁的需要提供:

⑴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证件损坏原因)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换证者提供)

⑶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遗失的需要提供:

⑴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遗失地点、原因)

⑵本人书面检查;

⑶在伤残证件遗失地登报声明作废,登报7天后申请;(声明需注明伤残证号及序列号)

⑷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⑸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写出书面证明意见加盖公章。

5.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要求

对于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如住院病历、出院证明、医疗补助证明等)中仅有一般的负伤部位(残情)、医疗或补助记载,但没有致残情形表述、难以看出如何负伤致残的,不予认定因战、因公致残。此外,现行残疾部位与原始记载的致残情形或致残部位不符或没有必然联系的,也不予认定因战、因公致残。

政策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章残疾抚恤、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第三章残疾抚恤、《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二、泰兴市20227月起定期抚恤标准

1.抚恤金(元/月)

残疾

等级

202281日起执行标准

202271日起执行标准(在乡)

残疾性质

在职

54-10-31前()

54-11-1

现国标

非孤

孤老

非孤

孤老

一级

因战

9689

10658

12790

9689

11627

因公

9297

10226

12272

9297

11156

因病

8908

9818

11782

8925

10711

二级

因战

8768

9645

11574

8768

10522

因公

8231

9409

11291

8554

10264

因病

7849

9102

10923

8275

9930

三级

因战

7693

8693

10432

7903

9483

因公

7164

8182

9818

7438

8925

因病

6648

7670

9204

6973

8368

四级

因战

6306

7159

8591

6508

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