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报销政策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门诊慢性病备案后,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起付

标准

800元(退休人员500元)

报销

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60%

(公务员补助或企业补充保险人员同步增加20%

职工

慢性病

41种)

类别

病种

报销

限额(元)

一类

15种)

高血压(高危、极高危)合并靶器官损害或临床并发症、糖尿病出现并发症、银屑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慢性萎缩性胃炎、骨结核、慢性肾炎、脑性瘫痪、淋巴结核、视网膜黄斑变性、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扩张型心肌病

5000

二类

15种)

癫痫、脑梗死、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限心绞痛、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抗凝治疗和支架手术后抗凝治疗)、克罗恩病、自身免疫性肝炎、溃疡性结肠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帕金森氏病、肺纤维化、多发性肌炎/多发性皮肌炎、阿尔茨海默症

8000

三类

11种)

强直性脊柱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肝功能衰竭、系统性血管炎、慢性肾脏病2期、系统性硬化症、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15000

注:参保人员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按三类慢性病限额标准执行。